中国成就世界最完善海事审判体系
从1984年全年收案18件到如今年收案3.44万件,中国海事审判工作用40年时间完成了从追赶到引领的历史性跨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的报告显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体系最完善、案件数量最多、案件类型最丰富的国家。
198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我国设立了第一批海事法院。
40多年来,中国海事审判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实现全方位新发展、取得历史性新成就,为建设海洋强国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01 审判体系:覆盖全域的专业化网络
我国海事审判体系最大的特色在于其专门化的审判架构和全覆盖的管辖范围。
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已先后建立11个跨行政区域管辖的海事法院及42个派出法庭,形成了“海事法院、上诉审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三级法院两审终审的海事审判体系。
这一体系的管辖范围极为广泛,覆盖了我国全部海域、通海可航水域和港口,实现了对国家管辖水域的司法全覆盖。
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设计,有效避免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确保了海事审判的公正性和专业性,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平等可靠的司法保障。
02 案件增长:从每年18件到3.44万件的飞跃
40年来,海事案件的数量增长印证了中国海事司法的发展历程。
年收案量从1984年的18件,跃升至2024年的3.44万件,增长超过1900倍。
截至2025年9月,全国海事法院累计收案已达63.8万件,标的额超过4.5万亿元。
案件类型不断拓展,从最初的18项受理范围扩展到如今的108项,实现了从单一到多元的跨越。
案件来源也从单纯的国内纠纷扩展到国际争端,累计受理涉外海事案件8.8万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
03 领域拓展:与时俱进的海事司法
中国海事审判的关注领域已从传统的海上贸易航运相关纠纷,拓展至海洋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港口码头建设、海洋特色文旅等新兴领域。
特别是涉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海洋经济新业态纠纷快速增加。
海事法院还依法审理涉海洋开发利用、新型渔业养殖、海上风电工程等纠纷1.3万余件,有力推动了海洋经济转型升级。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人民法院审理海洋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179件,依法惩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行为。
海事审判的范围也已从民事案件扩展到行政案件,并正在有序推进海事刑事案件管辖试点。
04 民生关怀:保障权益与化解纠纷
海事审判工作不仅关注经济价值,更注重保障民生权益。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等涉海民生案件4.2万余件,为当事人追回损失140亿余元,有效保障了中外船员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群众解决纠纷,海事法院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为港航企业和船员、渔民提供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
仅内河航运案件就审理了2.7万件,有效保障了通海内河航运经济的稳健发展。
2013年至2025年9月,海事法院依法扣押船舶9207艘次,拍卖船舶3983艘次,其扣押、拍卖船舶的数量和效率均居世界前列。
05 国际影响力:从规则跟随者到制定者
中国海事审判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已成为推动海事司法国际规则发展的重要力量。
由我国司法实践推动的《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成为联合国大会通过的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
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在所涉争议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主动选择在中国海事法院诉讼。
中国法院基于国际条约和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境外海事裁判、仲裁97件,展现了开放包容的司法态度。
一批中国海事案例被国际组织案例数据库收录,成为研究全球海事司法动态的重要参考。
06 未来展望:挑战与机遇并存
面对“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中国海事审判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
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建设仍有差距,海事司法对海上保险、船舶融资、租船合同等航运服务业领域争讼解决的吸引力还须增强。
法律制度保障有待健全,目前中国尚无规范内河水路货物运输的专门立法,与内河航运经济蓬勃发展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
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海洋生态损害鉴定技术标准等法律制度体系与司法保障机制也亟待健全完善。
海事审判体制机制存在短板制约,复合型高素质海事审判人才相对短缺。
为应对这些挑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建议将内河航运专项立法纳入立法规划,健全完善内河航运领域的民商事法律制度。
同时,要加快建设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完善海事审判体制机制,配合健全完善涉海法律规则体系,并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海事审判队伍。
海事审判体系的完善与国家海洋战略同频共振。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中国海事审判工作将继续发挥其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全球航运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海事法院解决纠纷,即使所涉争议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这一现象印证了中国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
中国海事审判的未来发展,不仅关乎司法体系的完善,更关乎国家海洋主权权益和海洋强国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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