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试行)》,旨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服务流程,保障育儿补贴制度顺利实施。以下是该规范的主要内容:补贴对象: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其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同样纳入保障范围。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也在补贴范围内。申领主体: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含儿童福利机构)申领。申请程序: 申请方式:申领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申领人是儿童福利机构的,应到机构登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 提交材料:申领人需填写婴幼儿及申领人有关信息,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等基础材料,并根据需要提供有助于判定申领人和婴幼儿之间抚养关系的法定有效材料。补贴发放: 发放方式:育儿补贴按年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发放渠道: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鼓励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儿童福利机构作为申领人的,发放渠道为儿童福利机构对公账户。 发放时点: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育儿补贴具体发放时点,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集中发放一批,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信息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全国统一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充分利用多部门信息进行共享比对,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监管,落实信息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育儿补贴制度的实施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对骗取、冒领补贴资金的,追回资金并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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