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等部门发布了多项贷款贴息政策,涉及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具体如下: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 支持范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贴息标准: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贷款经办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如深圳前海微众银行、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财政贴息: 支持范围: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且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贴息标准: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贷款经办银行: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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